化学与制药工程学院实验室废弃物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20-11-20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化学与制药工程学院进一步加强化工实验室废弃物管理的有关规定

为了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及实验室的安全,特制定本规定,要求全师生员工遵守执行。

第一条 实验室废弃物的分类

实验室废弃物为固体废弃物、液体废弃物和气体废弃物三类。

固体废弃物分为有害和无害两种。有害固体废弃物指的是存在一定安全隐患的有毒、有害固体废弃剂;无害固体废弃物指的是无害的固体实验室垃圾及空试剂瓶等。

液体废弃物分为有机和无机液体废弃物两种。有机液体废弃物主要包括有机废溶液、废试剂、废弃原料及产物;无机液体废试剂主要有无机重金属溶液、无机酸、碱溶液等。

气体废弃物指的是在化学实验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和无机有害气体,特别是对人体有强烈刺激作用的有害气体。

第二条 管理规定

(一)严禁将实验室的废弃物向下水管道倾倒或随垃圾丢弃,不可将废弃的化学试剂放在楼道、阳台等公共场合,违者将受到严肃查处。有毒有害废液及废弃化学试剂应按下述规定统一放置及处理:

1.固体,一般应保存在(原)旧试剂瓶中,并注明是废弃物名称,暂存在试剂柜中。

2.一般有毒的废液,分不同的试剂瓶收集并贴上标签,注明废液名称(要写全称或化学式,不可写简称或缩写),暂时存放在实验室较阴凉、远离火源和热源的位置。

(二)药品回收库所有废物实行按性质分类存放管理。当暂存在实验室的废弃物达到一定数量时,实验室工作人员(老师或学生)应及时将废弃物集中统一放到学校药品回收库。在放入药品回收库之前,由教师提出书面申请(注明废弃物明细),院长检查核实废弃物是否按要求贴标签,核实无误签字后到药品库登记,然后按要求将废弃物放入药品回收库指定的位置(分类存放)。

(三)当药品回收库的废物达到一定量时,学校办公室负责联系危险化学品处理厂来学校收运,同时收运废旧试剂、废旧剧毒试剂和剧毒废液。

第三条 处罚规定

(一)以上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全师生都必须严格遵守。

(二)凡不遵守规定者,在全院范围内通报批评。如酿成安全事故者,将视情节轻重依法严肃处理。

(三)学生出现安全事故,将同时追究学生本人和指导老师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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