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与制药工程学院实验室安全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20-11-20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提高全师生应对突发火情、火灾的意识和能力,保证一旦发生火灾,事发现场及周围人员能及时报警并进行力所能及的补救,有关人员能及时到位,有效地组织对火情的补救、人员的疏散、被困人员的营救等,根据我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此消防应急预案。

一、成立消防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院长副院长、实验室负责人及教研室主要成员组成的消防应急指挥领导小组,负责处理与突发火灾有关的一切事宜。

二、火灾报警、接警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规定:“任何人发现火灾时,都应立即报警。发生火灾的单位必须立即组织力量扑救火灾。临近单位应当给予支援。”发生的火灾较小而且可以控制时,现场人员可通过电话向办(8882025)报告;当不能有效控制火情时,可通过电话(119)请公安消防部门和学校安全工作处(8887119)报警,同时通知相邻实验室的人员。消防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成员接到火灾报告后,迅速到达火灾现场并组织火灾的扑救和人员的疏散。

向公安消防部门和学校安全工作处报警时,要准备说明起火单位:北京交通大学海滨学院实验楼、起火房间所在部位、燃烧物的类别等。报119火警后,报警人员在学校南门口接应消防车到实验楼,消防人员到场后,报警人员或者着火房间人员及时向公安消防指挥员介绍已了解的火场情况,如火情火势、燃烧物品的类别、有无危险物品、有无人员被困等。

三、紧急疏散程序

疏散引导组织根据起火的部位和疏散的路线,疏散通道楼梯口布置好疏散引导组成员,引导人员疏散。同时,火灾发生部位的(教研室)负责人和实验室教师应协助指挥和疏导。

消防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成员通过消防广播通知楼内人员疏散时应表达以下内容:

通报火场信息,稳定待疏散人员的情绪,避免发生慌乱;

分楼层按顺序疏散(顺序:着火层→着火层以上楼层→着火层以下楼层);

指引疏散方向、路线。

疏散通道:实验楼的疏散通道为中部的主楼梯道和东、西两侧楼梯;各层楼道的楼梯口都设有明显的“安全出口”常明灯。

疏散方向:一般情况下,应按照楼道中“安全出口”灯所指示的方向进行单向疏散。若“安全出口”灯和火灾发生部位相同,则应向火灾发生部位相反方向疏散。楼内人员平时都应知晓自己所在位置及遭遇火灾时的疏散路线,了解实验楼的消防应急预案,对火灾做好准备。

疏散须知:

听从疏散人员的指挥;

行动迅速而不慌乱;

通过烟雾区域时须用湿毛巾(或湿衣服等)捂住口鼻低姿势行进;

已疏散人员在楼外指定地点集合,未接到通知不得自动返回火灾现场。

四、火灾扑救程序

(一)发生火情时

在场人员应在保护自己人身安全并能安全撤离的情况下采取及时有效的措施进行扑救。例如:发生有机溶剂小面积着火,可用石棉布、湿抹布覆盖火焰直至扑灭,也可使用灭火器。使用灭火器时应注意周围的环境,由于灭火器发出来的灭火剂具有一定的压力,使用时应避免打翻其它化学试剂,防止火势变大。

(二)发生火灾时

现场人员在扑救时不要轻易打开门窗,应切断本实验室的电源、气源,移走钢瓶等压力容器。

(三)配合公安消防队灭火

消防队员到场后,灭火行动组应在公安消防员的指挥下,紧密配合共同灭火。扑灭火灾后,疏散引导组成人员应检查火场是否有新的火险隐患,并配合消防部门查清起火原因,处理好善后工作。

五、安全防护与救护

发生火灾时,如有人员被大火围困,应坚持“救人第一”的原则。无论在什么情况下,只要发现火场上有人受到火势的威胁,有生命危险,都必须首先救人。如确有人员受伤,学校每一位师生员工都有义务护送伤员到医院救治,或拨打120急救电话求救。救护组成员协助医院急救人员开展伤员的搜寻和救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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